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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4日讯 (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曾艺轩 通讯员 思法)近期,“房票”成为厦门房地产市场的“热门话题”之一,这种拆迁安置权益凭证,成为颇具特色的新型财产权益。
“房票”也能被执行吗?近日,思明法院针对“房票”这一新型财产权益,突破传统财产“拍卖变现”常规思维,采用“冻结+调解+市场化处置”模式,成功促成一件已经终本五年的案件达成和解并执行完毕。
女子阿珍(化名)因阿强(化名)在离婚判决生效后未履行财产给付义务,向思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要求阿强支付婚内共有的房屋折价款223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。
法院依法强制处置了双方婚内共有房产,在优先清偿按揭款后仅执行到30余万元,此外阿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,只能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。
2025年4月,转机来了!阿强家的宅基地即将被拆迁,按照现有政策有“房票”即将发放,阿珍当即向法院提供了这一关键线索并申请恢复执行。执行员第一时间赴相关拆迁指挥部核实线索,冻结“房票”,防止财产转移。
接下来,在当前房地产市场背景下,如何处置“房票”,实现价值最大化,成了执行法官的难题。作为拆迁安置权益凭证,“房票”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,受市场供需影响大。同时,作为一种新型的财产权益,缺乏比较成熟的评估、处置模式,难以按照普通房产标准化处置流程变现。
对此,执行法官“三步走”巧破局。第一步,市场调研,明确方案,保障各方权益。第二步,居中协调,明确义务,搭起互信桥梁。法院组织多轮协商,为顺利推进执行打下基础。第三步,促成和解,明确定价,案件圆满执结。
经法院多方努力,双方很快以513万元的金额达成和解,阿强的“房票”及时解封,在同一拆迁片区内较早较快进入市场交易,最终以较高折扣售出“房票”。
该价格不但高于双方出售预期,而且高出市场流通平均价格,阿珍的胜诉权益得到完全兑现的同时,阿强“房票”的价值也得到最大程度实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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